Sunrise 旭時報
給準備赴日的台灣企業

資料要交給日本夥伴,怎麼準備?

依你正在處理的情況,先看對應的準備方向。下方整理了可進一步閱讀的議題與中文版手冊位置;需要安排個人化順序時,可返回互動導覽。

你目前是哪一種情況?

日本合作方或海外服務商會接觸同一批客戶資料嗎?

會接觸

先把資料來源、存取者和雙方分工畫清楚。

可接著閱讀

目前不會

這項共同處理問題可以先略過;若日後開放存取,再確認資料分工。

如果目前沒有其他相關事項,可以返回導覽,繼續查看正在處理的工作。

尚未確認

先查明日方、雲端或客服人員是否可能存取資料。

可接著閱讀

深入了解相關準備事項

以下內容依既有專業資料整理;你可以先讀最接近目前情況的問題。

日本夥伴也會碰到客戶資料,雙方應先對齊哪些事情?

與日本合作方交換資料時,不要把「對方會處理」當作完整分工。雙方至少要對齊資料欄位、目的、系統與委外廠商、可存取地點、再提供的情況,以及請求或事故發生時由誰通知和處理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你可以先做什麼

把台灣側已知的資料流程交給日方補充,逐項確認日方接收什麼資料、使用哪些系統與廠商、在哪裡處理,以及誰接收資料請求或事故通報。把雙方已確認和仍缺資料的部分記在同一份表內,先讓雙方確認實際分工,不把角色或義務只寫成籠統的「共同負責」。

為什麼要先整理?

台灣側單獨畫的資料流,常看不到日方系統、委外廠商或實際回報路徑。共同填寫能讓兩邊的窗口和未決問題落在同一條流程上。

依情況看下一步

還在商談或 PoC先確認會不會使用實際資料,以及日方預計接收和使用的範圍。
已共同提供服務補齊日方系統、委外地區、資料請求轉交及事故回報方式。

建議準備順序

  1. 選一條雙方都參與的資料流程,指定台日窗口。
  2. 請日方補充其資料用途、系統、廠商與處理地區。
  3. 共同記錄告知、保存、請求和事故由誰負責。
  4. 將法律角色、跨境及契約問題連同完整流程標為待確認,不用籠統的合作分工代替。
看完這個議題,可以接著閱讀日台個人資料共同確認表建議從手冊印刷頁碼 p.35–36 開始開啟中文版手冊

日本客戶資料放在日本雲端,台灣團隊和海外客服都會存取,要注意什麼?

資料存在日本、由台灣團隊存取,以及交給日本合作方或雲端廠商處理,是不同的資料流。先把資料來源、存放地、實際存取者、處理目的與合作方角色分開畫出來,才能確認告知、同意、委託與跨境安排各要處理什麼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你可以先做什麼

把每一段資料流畫出來:誰取得資料、哪家公司或廠商能存取、在哪裡儲存或處理、是否還有轉交。若日方控制系統或廠商,請日方一起補齊資訊與聯絡窗口。把委外、第三方提供與跨境存取分開記錄,避免把不同安排混為一談。

為什麼要先整理?

資料存在日本、由台灣遠端存取,與由外部客服或合作方處理,可能是不同的事實安排。先畫清楚誰能接觸、資料到哪裡,再討論委外、第三方提供或跨境處理,較不容易把所有雲端情境混成同一題。

依情況看下一步

使用雲端記錄資料存放、備份、管理帳號及維運地區,確認雲端業者實際能否接觸資料。
由合作方或客服處理記錄對方可見欄位、下載或另存權限、是否再委託,以及事故或請求的回報路徑。

建議準備順序

  1. 以箭頭標出資料取得、移轉、儲存與存取的每一段。
  2. 為每個公司、廠商和系統標註所在地、角色與聯絡窗口。
  3. 若日方掌握系統或廠商,請日方補齊其資料流程與分工。
  4. 將委託、第三方提供與跨境存取分成待確認的不同事項。
看完這個議題,可以接著閱讀跨境資料流向圖建議從手冊印刷頁碼 p.30 開始開啟中文版手冊

台灣公司把資料交給日本或海外雲端廠商,責任就轉給廠商嗎?

不會只因使用外部系統就把台灣端管理責任全部移走。先列出廠商實際處理範圍、再委託、安全措施、事故回報、契約終止後的資料處理及持續監督方式;是否有特定跨境限制,仍須依資料與業別核對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把資料交給雲端或日本廠商處理,台灣公司仍要知道廠商做了什麼。台灣律師特別提到國際傳輸限制、委外監督及再委託;資料流向繞經另一國,也不能用中繼安排迴避原本限制。

委外安排至少應說清資料種類、目的、期間、可接觸者、安全措施、再委託、事故回報及合作終止後返還或刪除;不只簽約,還要定期確認廠商實際執行並留紀錄。

資料事故發生時,應要求廠商迅速提供影響人數、資料類別、發現時間及補救措施,讓台灣端判斷後續通知工作。把回報窗口、時限與必要資訊寫進委外安排;主管機關通知條件與期限則依事發時適用的規定核對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中銀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台灣公司發生跨境個資事故,第一步該做什麼?

先停止或限制持續外洩,保全系統紀錄,確認資料種類、受影響對象、發現時間、涉及國家與委外廠商,再指定通報與對外聯繫窗口。各地通知門檻與期限可能不同,應依事發時適用的規定核對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發現跨境資料事故,第一步是限制持續外洩、保存系統日誌與通報時間,查清哪些資料、多少人、哪些國家及哪家委外廠商受到影響。指定單一應變窗口,同步記錄處置、通知及修復決定。

台灣律師將安全維護缺失與事故通報/應變缺失分開,兩者不能混成同一義務。即使是小型新創,也應至少確立負責人、存取權限、傳輸與儲存保護、委外監督及設備安全。

各地法律的通報條件、受理機關與期限可能不同。先依內部流程判斷事故範圍、影響對象與急迫程度,再依涉及地區的現行規定確認是否及何時通知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中銀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台灣已有隱私權政策,翻成日文就夠了嗎?

把台灣版隱私權政策翻成日文,不一定能滿足日本服務的資料告知要求。日本對利用目的、第三方提供、委外、敏感資訊及外國第三方提供分別設有要求。先對照實際資料流,確認台灣版聲明是否已說明日本使用者的資料取得、用途與跨境安排;單純翻譯可能留下缺口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台日個資制度都重視正當處理及對本人說明,但取得、目的外利用、第三方提供、敏感資訊及跨境提供的要求並非逐項相同。不能把台灣版隱私政策翻譯後就當成已完成日本服務的所有告知。

日本律師特別提醒,若日本子公司把資料同步到另一法人格的台灣母公司,或交給台灣外包商,可能要處理外國第三方提供;有時可比較本人同意與契約、體制確保等方式,並說明移轉國家和接收方保護措施。

先分清誰向日本用戶取得資料、哪家公司提供服務、台灣團隊是同法人內存取還是另一公司處理,再對照實際資料流修改政策、同意與委外安排。若涉及不同地區的規定,應分別核對當時有效的要求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把台灣用戶資料放到海外,台灣個資規範就不用管了嗎?

資料移到海外,不等於先前在台灣蒐集、利用與對使用者告知的責任自然消失。先盤點資料來源、可否與其他資訊連結識別個人、移轉目的、境外接觸者與使用方式;去掉姓名或將識別碼雜湊,也不應直接視為完全匿名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台灣資料放到日本或其他海外服務,不能只看伺服器位置。先確認資料原本如何取得、當時告知的目的,以及移轉後由誰讀取、分析或提供給第三人;台灣律師提醒,境外營運不會自動切斷原本的台灣端資料責任。

去掉姓名、雜湊 Email 或使用 Cookie ID,也不必然已匿名。若公司或接收方能用其他資料重新連回特定人,仍要當成可識別資料檢查。

先畫資料地圖:來源、用途、接收者、委外與境外流向。健康、醫療等較敏感資料及原先目的以外的新用途,再分開核對告知、同意或其他適用依據;不宜只拿一份靜態隱私政策涵蓋所有處理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中銀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把日本客戶資料委託給台灣廠商,簽委外契約就夠嗎?

不夠只看有沒有簽約。外國第三方提供資料與委託廠商處理資料,可能適用不同的要求;須確認廠商所在地、資料內容、再委託、安全措施、事故通知及實際處理情況,並另外核對跨境提供的同意或保護安排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把日本取得的個人資料交給台灣外包商,簽了委外契約不代表跨境安排自動完成。律師把外國第三方提供的制度與委託人對廠商的監督分成兩件事;外國廠商即使只是代處理資料,也可能需要檢查跨境提供規則。

處理方式可能涉及事前同意,或透過契約及持續措施確保接收方提供相應保護。若採同意方式,提供國家、當地制度與接收方措施等資訊也可能需要先向本人說明。

委託方仍要選擇適合廠商、定義工作與安全要求,並持續了解實際處理、再委託和事故情況。同法人內的境外存取雖可能不是第三方提供,也仍需掌握境外環境與安全措施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日本個資主管機關通常會先看什麼?

專家指出,監督不等於一發現疑慮就直接處罰;主管機關可先要求說明、指導或要求改善。對跨境團隊而言,能否說清楚資料流、存取控制、委外監督及事故處理紀錄,比只拿出一份隱私聲明更重要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日本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可要求報告、檢查並提出指導、建議、勸告或命令;有疑慮並不等於立刻處罰。律師指出,實務上通常會先查明事實及要求改善,違反命令或特定不當提供資料才可能進一步涉及重罰。

公司要準備的不是只有隱私政策,而是能說明資料從哪裡來、誰可存取、委外商如何監督、事故怎麼處理,以及修正措施是否有紀錄。集團跨境共用系統時,權限與日誌尤其要能追溯。

主管機關如何處理事故取決於實際情況,不宜用過去個案件數預測結果,也不能把法定最高罰額當成每次事故必然發生的金額。應保存事故經過、影響範圍、處置與改善紀錄,供後續說明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日本個資委外廠商,除了契約還要怎麼管理?

律師列出三件事:依資料風險選擇廠商、明確約定工作與保護方式,以及持續了解廠商的實際處理情況。若資料敏感,還要把再委託、終止後返還或刪除、事故回報及稽核方式說清楚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日本法要求委託人依資料種類、數量、敏感度和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害,對受託廠商進行必要且適當的監督。律師把工作分成三段:選廠商、確定委託條件、持續掌握其資料處理。

契約是重要工具,但不是唯一證據。敏感資料較多時,契約宜說清責任分工、安全措施、再委託條件、終止後返還或刪除,以及處理報告與稽核方式;平時還要確認廠商是否真的照做。

若發生事故,只拿出已簽約文件而說不出誰曾存取、何時發現、廠商如何補救,仍難證明監督已落實。把定期確認和事故聯絡留下紀錄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日本子公司的資料讓台灣總部查看,一定算對外提供嗎?

先確認日本與台灣端是不是同一法人。律師以法人格區分第三方;日本子公司提供給另設的台灣母公司,與同一公司內部跨國存取不同。即使屬同一法人,也仍要處理安全管理與境外環境的掌握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日本法判斷是否向『第三者』提供個人資料,先看是否跨越法人格。日本公司內部讓自己的海外分支存取,與日本子公司把資料交給另一法人格的台灣母公司,不應視為同一情況。

即使仍在同一法人內,沒有形成第三方提供,也不表示無須管理境外存取。律師提醒仍要了解境外的資料保護環境、限制可接觸人員並採取安全措施。

畫資料流時,把日本法人、台灣母公司、分公司、外包商分別標記;記錄誰取得資料、誰在台灣實際讀取或處理,再判斷適用的跨境安排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日本用戶的健康或醫療資料,可以照一般資料流程收集嗎?

健康、病歷等資訊可能屬於日本的要配慮個人資訊,取得及提供的規則比一般資料嚴格。先列明資料種類、取得目的、對象與同意方式;若還要提供給境外的另一家公司,跨境提供需另外檢查,不能只沿用一般隱私聲明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日本的要配慮個人資訊包括某些病歷、健康或醫療相關資訊,因涉及歧視或其他不利益風險,取得時的處理比一般資料嚴格。先列出確切欄位、來源與用途,確認是否需要事前取得本人同意,以及有無適用的法定例外。

若要提供給另一家公司,不能用一般資料的退出機制代替必要同意。律師建議在同意前說明提供哪些項目、何時、給誰、做什麼;若接收方在台灣等境外,還要另核對外國第三方提供的同意或其他可行保護安排。

告知內容、資料接收者和實際資料流應相符。若只是內部使用、委外處理或跨法人移轉,法律分類可能不同,不應以『都是集團內』概括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日本用戶資料外洩後,只通知用戶就可以嗎?

日本用戶資料外洩後,除了通知本人,也可能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告。先查事故是否屬須向日本主管機關報告的類型,並分開安排主管機關報告與本人通知。發現時就保全時間、資料種類、人數、原因、已採措施與委外商回覆;具體期限必須以當時有效規範核對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日本個人資料發生外洩、滅失或毀損時,先判斷是否屬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告的事態;若屬報告對象,通知本人通常是另一項工作,不能只寄一封給用戶的信就結案。

律師列出應特別評估的情況:含敏感資訊、可能造成財產損害、不正存取或內部不當行為,以及影響人數達一定規模。報告可能分初報與後續完整報告,已知和未知的事實應分開記載。

先停止外洩、保全日誌,確認影響資料與人數、委外廠商和發現時間,再分配主管機關與本人通知的工作。是否需要通知、何時通知,以及聯絡不上本人時如何處理,都應依事發時適用的日本規定確認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
資料放在海外雲端,就一定算跨境提供嗎?

資料存放在海外雲端,是否構成向外國第三方提供資料,不能只看伺服器的位置。律師提醒,要看雲端業者在契約及實際權限上能否接觸或處理個人資料;僅提供基礎設施與會實際操作資料的服務不同。即使不構成第三方提供,境外保存仍須納入安全管理。

閱讀準備事項與說明

進一步了解

把日本用戶資料放在境外雲端,不必然等於已『提供』給外國第三人;關鍵是雲端業者能否實際接觸或處理資料。日本律師指出,若契約約明服務商不處理所存資料,且技術上做了適當存取控制,可能有不同評價。

IaaS、PaaS 與 SaaS 的服務內容不一樣,不能只說『我們用雲端』。應查業者維運人員是否可讀、是否可用於服務改進、資料位於何國,及可否再委託。若業者實際處理資料,跨境提供與委外規則可能同時需要檢查。

即使沒有構成第三方提供,使用境外伺服器仍要把當地資料保護環境納入安全管理。保留服務條款、存取設定與供應商說明,避免日後只靠口頭表示『業者看不到』。

本題由 Sunrise 參照原始問卷及 ZeLo 律師 的回覆整理。

若想查閱整體準備事項,可開啟中文版手冊;本題沒有指定手冊頁碼。開啟中文版手冊
返回互動導覽,整理我的下一步